主观

回答第小题【背景资料】

沿海地区某高层办公楼,建筑面积125000m2,地下3层,地上26层,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基坑开挖深度16.30m。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地下连续墙工程分包给某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未报建设单位审批;依合同约定将装饰装修工程分别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3家装饰装修公司。上述分包合同均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且均在安全管理协议中约定分包工程安全事故责任全部由分包单位承担。

事件2: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深基坑支护设计委托给专业设计单位,专业设计单位根据地质勘察报告选择了地下连续墙加内支撑支护结构形式。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了深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劳动力计划。该方案经专家论证,补充了有关内容后,按程序通过了审批。

事件3: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了提醒、警示施工现场人员时刻认识到所处环境的危险性,随时保持清醒和警惕,在现场出入口和基坑边沿设置了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事件4:本工程二层多功能厅设计为铝合金龙骨中密度板材隔墙,下端为木踢脚。装饰装修公司在施工前编制了装饰装修施工方案,明确了板材组装和节点处理措施。

指出事件1中的不妥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查看材料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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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第题【背景资料】

某住宅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8层,建筑面积22800 m2。通过招投标程序,某施工单位(总承包方)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包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一2013—0201)签订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5244万元,采用固定总价一次性包死,合同工期400 d。

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发包方未与总承包方协商便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本工程必须提前60 d竣工。

事件2:总承包方与没有劳务施工作业资质的包工头签订了主体结构施工的劳务合同。总承包方按月足额向包工头支付了劳务费,但包工头却拖欠作业班组2个月的工资。作业班组因此直接向总承包方讨薪,并导致工程全面停工2 d。

事件3:发包方指令将住宅楼南面外露阳台全部封闭,并及时办理了合法变更手续。总承包方施工3个月后工程竣工。总承包方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追加阳台封闭的设计变更增加费用43万元,发包方却以固定总价包死为由拒绝签认。

事件4:在工程即将竣工前,当地遭遇龙卷风袭击,工程外窗玻璃部分破碎,现场临时装配式活动板房损坏。总承包方报送了玻璃实际修复费用51840元、临时设施及停窝工损失费178000元的索赔资料,但发包方拒绝签认。

事件1中,发包方以通知书形式要求提前工期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查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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