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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工期19周,钢筋混凝土基础工程量增加超出15%时,结算时对超出部分按原价的90%调整单价。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如图5-1所示,其中A、C工作为钢筋混凝土基础工程,B、G工作为片石混凝土基础工程,D、E、F、H、I工作为设备安装工程,K、I、J、N工作为设备调试工作。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合同约定A、C工作的综合单价为700元/m3。在A、C工作开始前,设计单位修改了设备基础尺寸,A工作的工程量由原来的4 200 m3增加到7 000 m3,C工作的工程量由原来的3 600 m3减到2 400 m3。
事件2:A、D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拟将后续工程的总工期缩短两周,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帮助拟定一个合理的赶工方案,以便与施工单位洽商。项目监理机构提出的后续工作可以缩短的时间及其赶工费率见表5-1。
表$-1后续工作可缩短的时间与赶工费率
工作名称
F
G
H
I
J
K
1
N
可缩短的时间/周
2
1
O
1
2
2
1
O
赶工费率/(万元/周)
0.5
0.4
3.O
2.O
1.O
1.5
事件3:调试工作结果见表5-2。
襄5-2调试工作结果
工作
设备采购者
结果
原因
未通过增加的费用/万元
K
建设单位
未通过
设备制造缺陷
3
1
建设单位
未通过
安装质量缺陷
1
J
施工单位
通过
N
建设单位
未通过
设计缺陷
2
【问题】
1.事件1中,设计修改后,在单位时间完成工程量不变的前提下,A、C工作的持续时间分别为多少周?对合同总工期是否有影响,为什么?A、C工作的费用共增加了多少?
2.事件2中,项目监理机构如何调整计划才能既实现建设单位的要求又能使赶工费用最少?说明理由。增加的赶工费用最少是多少?
3.对表5-2中未通过的调试工作,根据施工合同进行责任界定,并确定应补偿施工单位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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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政工程,项目的合同工期为38周。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如图5一1所示,各工作可以缩短的时间及其增加的赶工费见表5-1,其中H、I分别为道路的路基、路面工程。
表5-1各工作可以缩短的时间及其增加的赶工费
分部工程名称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可缩短的时间/周
O
1
1
1
2
1
1
O
2
1
1
O
1
3
增加的赶工费/(万元/周)
0.7
1.2
1.1
1.8
0.5
0.4
3.O
2.O
1.O
0.8
1.5
【问题】
1.开工1周后,建设单位要求将总工期缩短2周,故请监理单位帮助拟定一个合理赶工方案以便与施工单位洽商,请问如何调整计划才能既实现建设单位的要求又能使支付施工单位的赶工费用最少?说明步骤和理由。
2.建设单位依据调整后的方案与施工单位协商,并按此方案签订了补充协议,施工单位修改了施工总进度计划。在H、1工作施工前,建设单位通过设计单位将400 m的道路延长至600 m。请问该道路延长后H、1工作的持续时间为多少周(设工程量按单位时间均值增加)?对修改后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工期是否有影响?说明理由。
3.H工程施工的第1周,监理人员检查发现路基工程分层填土厚度超过规范规定,为保证工程质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了“工程暂停令”,停止了该部位工程施工。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否正确?总监理工程师在什么情况下可签发“工程暂停令”?
4.施工中由于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条件发生变化,导致1、J、K、N四项工作分别拖延1周,为确保工程按期完成,须支出赶工费。如果该项目投入使用后,每周净收益5.6万元,从建设单位角度出发,是让施工单位赶工合理还是延期完工合理?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