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

某建设单位通过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竞得某城市中心区两个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两地块面积共46hm2,规划性质为居住和公建,建设总量控制为住宅60万m2,公建40万m2。该地段西侧、北侧为城市公园,东侧为市级体育设施。地块南侧和东侧临城市主干路,西、北两侧为城市次干路。城市干路围合范围内的用地面积为85hm2,其中已建成3个居住小区,分别位于该地块的南侧和北侧,已按小区规模安排了配套设施,并已有一所中专学校。

依据该两地块土地出让的规划设计条件,分析还有哪些规划设计条件需要补充(地段现状详见图3),己给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1)用地情况:规划用地性质、规划用地面积、用地边界条件。

(2)土地使用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的规划控制指标。

(3)建筑后退要求:包括城市绿化带和建筑后退线及间距规定。

(4)绿地率及集中绿地配置要求。

(5)建筑风格、体量、色彩等要求。

(6)遵守事项:规划设计条件的时限、规划方案编制、报审及建设项目相关手续申报须符合的有关规范和规定要求。

【问题】

试补充其他必要的规划设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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