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

王某死亡,遗产剔除夫妻共同财产后,留有4万元,由其妻甲和其子乙、丙继承。当时,甲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1万元。胎儿出生后是双胞胎。应这样对待以前的遗产分割结果:原分割结果(  )。

  • A.有效
  • B.无效,应由甲分得2万元,乙、丙及两个新生儿各分得5 000元
  • C.无效,由于是双胞胎,遗产也不多,所以,应由两个新生儿继承全部遗产
  • D.部分有效,应由甲、乙、丙各返还2 000元给两个新生儿或将遗产分成5份重新分割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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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民事行为(  )。

  • A.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 B.在对方追认为有效时才能生效
  • C.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 D.不能产生行为人进行民事行为时预期的法律效果

在下列选项中,表述错误的是(  )。

  • A.物权具有排他性
  • B.物权的排他性不排除一物之上有所有权和他物权同时存在
  • C.物权的排他性不排除一物之上有互不影响的数个他物权同时存在
  • D.物权的排他性不允许一物之上有所有权和他物权同时存在

某上市公司的董事长甲,因单位房改急需款项,遂将其个人所有的本公司股票质押给乙,借款l0万元。有关该事例中质押合同效力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质押合同自甲与乙签订质押合同之日生效
  • B.质押合同自甲与乙办理质押合同登记之日生效
  • C.质押合同自甲取得乙的借款之日生效
  • D.质押合同因甲的股票不能设定质押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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