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模拟卷(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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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卷面总分:100分
  • 试卷类型:模拟考试
  • 测试费用:免费
  • 答案解析:是
  • 练习次数:28次
  • 作答时间:120分钟
试卷简介
本试卷为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模拟卷,包含单选、多选、判断、简答、综合5类型题目,总分为100分,供参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参考及练习。
试卷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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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企业于2010年4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标的额为1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B企业于4月10日提交全部货物,A企业验收合格后,于2010年4月20日提交B企业一张出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金额为100万元,出票日为4月20日,承兑人为甲银行。5月10日B企业在与C企业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企业,B企业背书时在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C企业已支付对价。5月20日,C企业在与D企业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企业,D企业已支付对价。D企业要求C企业提供票据保证,在D企业的请求下,乙企业作为C企业的保证人在汇票上记载“保证”字样并签章,但未记载保证日期。

5月28日,持票人D企业向甲银行提示付款,但甲银行拒绝付款。D企业于同日取得拒绝证明后,5月29日,D企业向B企业发出追索通知,B企业以自己在背书时曾记载“不得转让”表示拒绝。5月30日D企业向保证人乙企业发出追索通知,要求乙企业支付汇票金额、相关利息和费用共计102万元,乙企业以D企业尚未向C企业进行追索为由表示拒绝。6月20日,D企业向C企业发出追索通知,C企业以D企业未在取得拒绝证明的3日内发出追索通知已丧失对C企业的追索权为由表示拒绝。

2012年5月31日,D企业向A企业请求行使票据权利,A企业以D企业已丧失票据权利为由表示拒绝。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持票人D企业可以向哪些票据当事人行使追索权?

(2)B企业拒绝持票人D企业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保证人乙企业拒绝持票人D企业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C企业拒绝持票人D企业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A企业以票据权利消灭为由拒绝持票人D企业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6)D企业的民事权利是否消灭?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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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为从事石油化工的生产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1月发生下列相关业务:

(1)为生产购进A材料,专用发票注明买价3000万元,增值税51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期通过认证。

(2)为生产产品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买价500万元,向运输企业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30万元,增值税3.3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期通过认证。

(3)为生产购进辅助乙材料,普通发票注明金额23.4万元。

(4)将自制的B产品对商场销售,含增值税售价为5850万元,B产品增值税税率17%,按照含税价格给予对方10%的折扣,折扣额另开了发票。

(5)将生产的D产品委托甲公司代销,已经发出商品成本550万元,正常不含增值税售价1000万元,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20%,尚未收到代销清单也没有收到货款(货物己发出100天)。

(6)部分D产品被在建工程领用,成本275万元,正常不含增值税售价500万元。

(7)因管理不善损失部分A材料,该部分材料账面价值为100万元。

(8)上期期末未抵扣的留抵进项税为130.5万元。

假定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

该企业财务人员在申报增值税时计算过程如下:

(1)本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①A材料进项税额=510(万元)

②购进免税农产品及运费的进项税额=500×13%+3.3=68-3(万元)

本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510+68.3=578.3(万元)

(2)当期销项税额:

①销售B产品的销项税=5850×(1-10%)÷(1+17%)×17%=765(万元)

②委托代销商品由于尚未取得代销商品的清单,本期暂不计算销项税。

当期销项税额=765(万元)

(3)本期应缴纳增值税=765-578.3=186.7(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指出该企业财务人员申报增值税时存在哪些问题,并分别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