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试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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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卷面总分:100分
  • 试卷类型:模拟考试
  • 测试费用:免费
  • 答案解析:是
  • 练习次数:10次
  • 作答时间:150分钟
试卷简介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试题(2):本套试卷总分:100分;共有5大题;测试时间:150分钟
试卷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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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9 题A、B公司于2001年3月20日签订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B公司于3月25日发出100万的货物,A公司将一张出票日期为4月1日、金额为100万元、见票后3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交给B公司。4月10日,B公司向承兑人甲银行提示承兑,承兑日期为4月10日。B公司在与C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2001年5月20日,C公司在与D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其质押给D公司。C公司在汇票上记载"质押背书"字样并在汇票上签章。

2001年5月25日,D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E公司为善意的、支付对价的持票人。

2001年7月12日,持票人E公司提示付款时,承兑人甲银行以A公司未能足额交存票款为由,拒绝付款,并于当日签发拒绝证明。2001年7月20日,E公司向A公司、B公司、C公司发出追索通知。A公司以B公司发来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仟;B公司以E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C公司以D公司无权背书转让汇票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

要求:根据《票据法》的有关规定,分析同答下列问题:

(1)B公司于4月lO日向甲银行提示承兑的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E公司于7月12日向甲银行提示付款的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如果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其法律后果是什么?

(3)如果持票人E公司未能出示拒绝证明,其法律后果是什么?

(4)E公司于7月20日向A公司、B公司、C公司发追索通知的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如果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其法律后果是什么?

(5)如果E公司于2002年4月1日才向B公司发出追索通知,其追索权是否丧失?并说明理由(6)如果E公司于2003年的7月5日才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对承兑人的票据权利是否丧失?并说明理由。

(7)如果E公司于2003年的7月25日才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则E公司对出票人或者承兑人的民事权利是否丧失?并说明理由。

(8)C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时,如未在汇票上签章,是否构成票据质押?并说明理由。

(9)A公司拒绝E公司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10)B公司拒绝E公司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11)C公司拒绝E公司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12)甲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如果甲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13)对A公司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交存票款的行为,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