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为“甲公司”)系上市公司,主要经营电子设备、电子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除特别注明外,甲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格。甲公司每年3月1日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1)甲公司2007年l至11月份的利润表如下:

(2)甲公司12月份发生的与销售相关的交易和事项如下:
①12月2日,甲公司与A公司签订合同,向A公司销售R电子设备200台,销售价格为每台3万元,成本为每台2万元。12月28日,甲公司收到A公司支付的货款702万元存入银行,并开据增值税发票,200台R电子设备已发出。
②12月3日,甲公司向B公司销售X电子产品25台,销售价格为每台6.4万元,成本为每台5万元。甲公司于当日发货25台,同时收到B公司支付的部分货款150万元。12月28日,甲公司因X电子产品的包装质量问题同意给予B公司每台0.4万元的销售折让。甲公司于12月28日收到税务部门开具的索取折让证明单,并向B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12月1日,甲公司与C公司签订一份电子监控系统的销售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如下:甲公司向C公司销售电子监控系统并负责安装,合同总价款为936万元(含增值税税额);C公司在甲公司交付电子监控设备时支付合同价款的60%,其余价款在电子监控系统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
甲公司于12月5日将该电子监控设备运抵C公司,C公司于当日支付561.6万元货款。
甲公司发出的电子监控设备的实际成本为520万元,预计安装费用为30万元。
电子监控系统的安装工作于12月10日开始,预计2005年1月10日完成安装。至12月31日已完成安装进度的60%,发生安装费用20万元,安装费用已以银行存款支付。假定甲公司设置“劳务成本”科目归集该销售合同相关的成本费用。
④12月10日,甲公司与D公司签订协议,将公司销售部门使用的10台大型运输设备,以1 0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D公司。甲公司销售部门的该批运输设备原价为864万元,当时预计的使用年限为8年,预计净残值为零,已使用1年,累计折旧为108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
12月20日,甲公司收到D公司支付的上述价款,并办理完毕该批运输设备的交接手续。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
⑤12月31日,经独立的软件技术人员测量,甲公司为E公司开发设计专用管理软件的完工程度为70%。
该专用管理软件的开发协议系当年11月25日签订,合同总价款为480万元。甲公司已于11月29日收到E公司预付的350万元合同价款。软件开发工作于12月1日开始;至 12月31日甲公司已发生开发费用280万元,记入“劳务成本——软件开发”科目;预计完成该软件开发尚需发生费用100万元。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
⑥12月1日,甲公司采用视同买断方式委托P公司代销新款Y电子产品600台,代销协议规定的销售价格为每台0.2万元。新款Y电子产品的成本为每台0.15万元。协议还规定,甲公司应收购F公司在销售新款Y电子产品时回收的旧款Y电子产品,每台旧款Y电子产品的收购价格为0.02万元,同时P公司可以将没有代销出去的商品退回给甲公司。甲公司于12月3日将600台新款Y电子产品运抵F公司。
12月31日,甲公司收到F公司转来的代销清单,注明新款Y电子产品已销售500台。
12月31日,甲公司收到F公司交来的旧款Y电子产品200台,同时收到货款113万元(已扣减旧款Y电子产品的收购价款),假定不考虑收回旧款Y电子产品相关的税费。
⑦12月29日,甲公司销售X电子产品30 000台,新款Y电子产品18 000台,货款 6 458.4万元已全部收存银行。X电子产品的销售价格为每台0.064万元,成本为每台0.05万元;新款Y电子产品的销售价格为每台0.2万元,成本为每台0.15万元。
(3)甲公司在12月进行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公司会计处理中存在以下问题,并要求公司财务部门处理:
①2007年9月12 日,甲公司与G公司就甲公司所欠G公司货款400万元签订债务清偿协议。协议规定,甲公司以其生产的3台电子设备和20万元现金,一次性清偿G公司该货款。甲公司该电子设备的账面价值为每台80万元,市场价格和计税价格均为每台100万元,甲公司向G公司开具该批电子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公司进行会计处理时,按电子设备的账面价值、应负担增值税以及支付现金与所清偿债务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其会计录为:
借:应付账款 400
贷:库存商品 24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
营业外收入 89
现金 20
②2007年12月6日,甲公司与H公司签订资产交换协议。甲公司以其生产的4台电子设备换取H公司生产的5辆小轿车。甲公司该电于设备的账面价值为每台26万元,公允价值(计税价格)为每台30万元。H公司生产的小轿车的账面价值为每辆10万元,公允价值为每辆24万元。双方均按公允价值向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公司取得的小轿车作为公司领导用车,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甲公司预计该小轿车的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每辆净残值为4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具有商业实质。
甲公司进行会计处理时,对用于交换的4台电子设备,按其公允价值作为销售处理,并确认销售收入。其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124.4
贷:库存商品 10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4
③2007年12月1日,甲公司与J公司签订大型电子设备销售合同,合同规定甲公司向J公司销售2台大型电子设备,销售价格为每台500万元,成本为每台280万元。同时甲公司又与J公司签订补充合同,约定甲公司在2008年6月1 日以每台507.5万元的价格购回该设备。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收到J公司货款1170万元,大型电子设备至12月31 日尚未发出。
甲公司进行会计处理时,确认销售收入并结转相应成本。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