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评估企业为一拟上市的酒店,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12月31日,该酒店2013年的财务状况详见2013年利润表。经评估人员深人调查得知,2013年因为连降暴雨原因被评估企业2013年实际收支并不正常,有关财务数据如下:
(1)由于连降暴雨原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损失约40% ;
(2)根据历史数据分析,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约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0%;
(3)根据历史数据分析,公司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约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 55%;
(4)公司的其他业务利润为零;
(5)公司的营业费用约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
(6)公司的管理费用约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
(7)公司的财务费用(全部为利息支出)约占主营业务收入的10%,其中长期负债利息占利息支出的80% ;
(8)公司无投资收益;
(9)因连降暴雨公司收到补贴收入(退税收入)30万元;
(10)因连降暴雨公司营业外支出15万元。
评估人员根据被评估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选取了同行业若干上市公司作为参照物并经综合分析,得到一组价值比率:
(1)市盈率为10;
(2)每股市价与每股无负债净利润的比率为7;
(3)每股市价与每股主营业务利润的比率为3. 8。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运用市场法评估该酒店评估价值(须做平均值的,均以算术平均数为准,运算中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