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40
- B.50
- C.60
- D.70
- A.取得土地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 B.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C.将该地块重新进行拍卖
- D.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A.省人民政府
- B.省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 C.市人民政府
- D.国务院
- 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B.投入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的证明
- C.商品房预售方案
- D.项目的立项文件
- A.城市规划区内实施房屋拆迁的均需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 B.房屋拆迁货币补偿金额,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 C.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 D.拆除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 A.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B.施工许可证
- C.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D.房屋拆迁许可证
- A.7
- B.15
- C.30
- D.60
- A.甲公司应当自变更确立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 B.甲公司如果未在规定的时限内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选择退房,且应由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 C.规划、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和使用功能情形的,买受人必须在变更通知到达之日起10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
- D.买受人在变更通知到达之日起规定的时限内未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
- A.2
- B.3
- C.6
- D.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