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物业管理公司的解释恰当。
理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接管理的物业共用区域及共用设施设备等部分的保修事务都应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
2.A、B两物业管理公司未将部分屋面漏水列入移交工作范围的做法不正确。
理由:如承接的部分物业项目还在保修期内,承接单位应与建设单位、移交单位共同签订移交协议,明确具体的保修项目、负责保修的单位及联络方式、保修方面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并在必要时提供原施工或采购合同中关于保修的相关条款文本。
3.B物业管理公司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注意的问题如下。
(1)对物业及共用配套设施设备的使用现状做出评价,真实客观地反映房屋的完好程度。
(2)各类管理资产和各项费用应办理移交,对未结清的费用应明确收取、支付方式。
(3)确认原有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或留下人员名单。
(4)提出遗留问题的处理方案。
4.A、B两物业管理公司在移交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如下。
(1)明确交接主体和次序。物业管理工作移交是A物业管理公司将物业管理工作移交给B物业管理公司的业主大会或物业产权单位之后,再由业主大会或物业产权单位将物业管理工作移交给准备接管的B物业管理公司。
(2)各项费用和资产的移交、共用配套设施和机电设备的接管、承接时的物业管理运作衔接是物业管理工作移交中的重点和难点,承接单位应尽量分析全面,考虑周全,以利交接和今后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