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江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7%。商品销售价格中均不含增值税额。按每笔销售分别结转销售成本。湘江公司销售商品、零配件及提供劳务均为主营业务。2005年财务报告于2006年3月20日批准报出; 2006年2月15日完成了2005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湘江公司有关资料如下:
(1) 湘江公司利润表2005年1月至11月累计数

(2) 湘江公司2005年12月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
①以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向A公司销售商品一批。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为200万元,实际成本为170万元,提货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A公司。根据合同,该货款(含增值税额,下同)分三次收取,第一次收取货款的20%,其余货款于2006年2月1日和6月1日分别收取货款的40%。第一次应收取的货款已于本月收存银行。
②与B公司签订协议,委托其代销商品一批。根据代销协议,B公司按代销商品协议价的5%收取手续费,并直接从代销款中扣除。该批商品的协议价为5万元,实际成本的 3.6万元,商品已运往B公司。本月末收到B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列明已售出该商品的50%;同时收到已售出代销商品的代销款(已扣除手续费)。
③向E公司销售一批零配件。该批零配件的销售价格100万元,实际成本为8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提货单已交给E公司。E公司已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该商业汇票期限为三个月,到期日为2006年2月18日。E公司因受场地限制,推迟到2006年1月3日提货。
④与H公司签订一项设备维修服务协议。本月末,该维修服务完成并经H公司验收合格,同时收到H公司按协议支付的劳务款50万元。为完成该项维修服务,发生相关费用10.4万元(假定均为维修人员工资)。
⑤M公司退回2004年12月28日购买的商品一批。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为6万元,实际成本为4.7万元。该批商品的销售收入已在售出时确认,但款项尚未收取。经查明,退货理由符合原合同约定。本月末已办妥退货手续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⑥湘江公司2005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800万元,按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 2005年初未计提坏账准备。假定税法规定按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的坏账准备可在税前扣除。
⑦其他相关资料:
除上述经济业务外,湘江公司登记12月份发生的其他经济业务形成的账户余额如下:

⑧计算本年应交所得税。假定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除上述第六项计提坏账准备业务以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3) 湘江公司2006年1月至3月发生下列有关经济业务:
①湘江公司于2006年1月22日收到W企业通知,W企业已行破产清算,无力偿还所欠部分货款,预计湘江公司可收回应收账款的40%。
湘江公司2005年8月销售给W企业一批产品,价款为580万元(含增值税额),W企业于8月份收到所购物资并验收入库。按合同规定W企业应于收到所购物资后一个月内付款。由于W企业财务状况不佳,到2005年12月31日仍未付款。
②湘江公司2005年11月销售给C企业一批产品,销售价格100万元(不含应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销售成本80万元,货款当年12月31日尚未收到。2005年12月25日接到C企业通知,C企业在验收物资时,发现该批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需要退货。C公司希望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并与丙企业协商解决办法。2006年1月10日双方协商未成,湘江公司收到G企业通知,该批产品已经全部退回,以及购货方退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假定该产品增值税税率为17%,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考虑其他税费因素)。
要求:
(1) 根据资料(2)编制湘江公司上述①至⑥项经济业务相关的会计分录(“应交税金”科目要求写出明确科目及专栏名称)。
(2) 根据资料(1)、(2)计算2005年应交所得税。
(3) 根据资料(3)编制湘江公司有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调整会计分录。
(4) 编制2005年利润表。(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