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南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采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商品销售价格中均不含增值税税额,商品销售成本按发生的经济业务逐项结转。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均为主营业务,资产销售(出售)均为正常的商业交易,采用公允的交易价格结算,除特别指明外,所售资产均未计提减值准备。
广南公司2008年12月发生的经济业务及相关资料如下:
(1)12月1日,向A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为100万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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