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份有限公司为一般工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假定对于会计差错,税法允许调整应交所得税。A公司2008年度的汇算清缴在2009年3月20日完成。在2009年度发生或发现如下事项:
(1) A公司于2006年1月1日起计提折旧的管理用机器设备一台,原价为20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不考虑净残值因素),按直线法计提折旧。由于技术进步的原因,从2009年1月1日起,决定对原估计的使用年限改为8年,同时改按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
(2) A公司有一项投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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