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的核算
某企业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采用计划成本法对原材料进行核算。“原材料”账户借方余额120 000元,“材料成本差异”账户贷方余额20 000元,“存货跌价准备”账户贷方余额为6 000元。12月份发生下列甲材料的经济业务:
(1)5日,购入甲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85 000元,税款为14 450元,发票等结算凭证已经收到,货款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该批材料的计划成本为80 000元。
(2)20日,出售甲材料,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 000元,税款为850元,款项已收存入银行(月末结转成本及差异)。
(3)25日,购进甲材料的计划成本25 000元,材料已经验收入库,但结算凭证未到尚未付款(月末仍未付款)。
(4)31日,汇总结转本月已.经付款或已开出商业汇票材料的计划成本和材料成本差异。
(5)31日,“发出材料汇总表”记录发出甲材料(计划成本)为:基本生产车间领用 100 000元,辅助生产车间领用15 000元,车间一般耗用5 000元,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耗用 2 000元,在建工程领用3 000元,出售材料的计划成本为3 000元(其计提的跌价准备为 15元)。
(6)31日,计算并结转发出材料的成本差异。
(7)31日,对甲材料进行减值测试,其可变现净值为90 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