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5~8题:

甲2003年在部队服役时因公负伤,被诊断为慢性骨髓炎,后经部队评定为三等甲级残疾。2005年,甲从部队复员时领取了《革命伤残军人证》。2006年9月,甲到个体户乙开办的采石场工作,双方仅口头约定乙在每月月初支付甲800元。2008年10月,甲在操作破碎机时突然摔倒,不省人事,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甲摔倒系旧伤慢性骨髓炎复发所致,需停工静养3个月。甲在医院住院治疗15天,自行支付了此期间的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后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另查明:乙从未缴纳过工伤保险费,其采石场的所有人员都未参加工伤保险。采石场工人月平均工资为1000元,当地200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500元,当地2008年度城镇居民平均消费支出为500元。

关于甲能否享受工伤待遇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甲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因为甲和乙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 B.甲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因为乙没有为甲办理过工伤保险手续
  • C.甲摔倒应当认定为工伤,因为甲是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受伤
  • D.甲摔倒应当视同工伤,甲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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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并经过审理,应当作出的判决是(  )。

  • A.驳回诉讼请求,因为商店失窃的损失应当由乙本人自行承担
  • B.驳回诉讼请求,因为失窃行为既已发生,认定县公安局不履行责任已无任何实际意义
  • C.裁定乙与县公安局就赔偿金额进行协商、调解
  • D.确认县公安局的不作为违法

如果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关于甲、乙诉讼地位的表述,正确的是(  )。

  • A.甲是适格原告,因为甲最先发现案情并多次向110接警中心报警
  • B.乙是适格原告,因为乙是县公安局不作为行为的受害人
  • C.甲和乙可以成为共同原告,因为他们都是当事人
  • D.甲因为目击盗窃全过程并报警可以成为诉讼第三人

乙向公安局提出的索赔请求(  )。

  • A.能成立,因为县公安局的违法不作为造成了乙的财产损失
  • B.不能成立,因为商店失窃与县公安局的不作为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 C.不能成立,除非失窃时打电话报警的是乙本人
  • D.不能成立,县公安局不是赔偿义务机关,乙应当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索赔请求

关于本案审理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人民法院审理本案,叮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 B.在庭审中,经许可,乙同丙可以互相辩论
  • C.人民法院审理本案,首先要进行调解
  • D.乙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丙提起反诉

如果一审宣判后,丁以甲、乙二人涉嫌故意伤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A诉,法院应当(  )。

  • A.受理
  • B.在甲、乙和丁之间进行调解
  • C.告知丁在当事人上诉时向第二审法院提出其主张
  • D.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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