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

根据案例,回答13~16题:

2009年3月某天半夜,家住县城中心区的居民甲,发现一伙窃贼正在撬砸住所对面的商店卷闸门。甲当即拨打110报警,值班民警接警后说:“下这么大的雨,哪有小偷?”说完即挂断电话。甲再次拨通110电话报警,又遭到拒绝。次日,被盗商店店主乙发现被盗走物品价值共5万余元。县公安局110接警中心曾对社会公开承诺,在城区内接到报警后5分钟内赶到现场。乙认为,如果出警及时,盗贼不会得逞。遂多次向县公安局索赔,未果,于是将县公安局告上法庭。

对于乙起诉县公安局的行为,县人民法院应当(  )。

  • A.不予受理,因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 B.不予受理,因为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方可诉讼
  • C.受理此案,因为县公安局的行为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不作为
  • D.不予受理,因为乙只能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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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并经过审理,应当作出的判决是(  )。

  • A.驳回诉讼请求,因为商店失窃的损失应当由乙本人自行承担
  • B.驳回诉讼请求,因为失窃行为既已发生,认定县公安局不履行责任已无任何实际意义
  • C.裁定乙与县公安局就赔偿金额进行协商、调解
  • D.确认县公安局的不作为违法

如果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关于甲、乙诉讼地位的表述,正确的是(  )。

  • A.甲是适格原告,因为甲最先发现案情并多次向110接警中心报警
  • B.乙是适格原告,因为乙是县公安局不作为行为的受害人
  • C.甲和乙可以成为共同原告,因为他们都是当事人
  • D.甲因为目击盗窃全过程并报警可以成为诉讼第三人

乙向公安局提出的索赔请求(  )。

  • A.能成立,因为县公安局的违法不作为造成了乙的财产损失
  • B.不能成立,因为商店失窃与县公安局的不作为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 C.不能成立,除非失窃时打电话报警的是乙本人
  • D.不能成立,县公安局不是赔偿义务机关,乙应当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索赔请求

关于本案审理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人民法院审理本案,叮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 B.在庭审中,经许可,乙同丙可以互相辩论
  • C.人民法院审理本案,首先要进行调解
  • D.乙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丙提起反诉

如果一审宣判后,丁以甲、乙二人涉嫌故意伤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A诉,法院应当(  )。

  • A.受理
  • B.在甲、乙和丁之间进行调解
  • C.告知丁在当事人上诉时向第二审法院提出其主张
  • D.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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