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

根据《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 规定,下列哪些行为属于不正当交往? ()

  • A.与异性保持不正当关系
  • B.与单位同事谈心
  • C.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吃请、娱乐等活动
  • D.用公款相互吃请、送节礼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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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 规定,下列哪些行为属于不正当交往? ()

  • A.与异性保持不正当关系
  • B.与单位同事谈心
  • C.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吃请、娱乐等活动
  • D.用公款相互吃请、送节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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