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
最近一段时间,因酒后驾车而引发的恶性交通事故频频发生。酒精,已成为越来越凶的“马路杀手”。酒后驾驶,说到底是个人违法行为。酒后驾驶之所以依然大量存在,从处罚层面来说,有两个重要原因。其一,对酒后驾驶的标准认定不清晰,何为饮酒,何为醉酒等,检测和认定的科学性都还不够;其二,对酒后驾驶,乃至其他各项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在操作层面还很不规范,弹性很大,很多人靠关系找找人就能消去违章记录免于处罚,客观上造成了更多人的侥幸心理。所以要严打酒后驾驶,首先应该从健全法规和加强执行力两个方面人手,维护法律的严肃性,而不是一时的专项整治行动。另外,处罚只是一个方面,减少酒后驾驶,更应该重视教育、预防层面的工作。南通当地有一项规定:如果你由于合理原因(包括饮酒)不能驾驶,在市区范围之内,你可以请求任意一位交警将车开到指定地点,交警不得拒绝。与常见的一味处罚相比,这是何其人性化的举措!当然,各个城市情况不同,该办法未必具有普适性。可是,交警不但负责送车,还得自己打车返回,这样的要求放在哪个城市,实施起来不需要很大人力财力?但事实上南通做到了。从这个角度来说,用什么方法治理酒后驾驶并不重要,而关键在于是否真正从群众出发,以民生为本。反过来说,只要能坚持以民生为本,多一些人性化的创新和智慧,不光酒后驾驶,城市管理的各个方面又何愁不会上层次、上水平呢? 结合给定材料,自拟题目,写一篇议论文。 要求:①观点明确、联系实际、分析具体、条理清楚、语言流畅、卷面整洁; ②字数为800—1000字;③用钢笔或圆珠笔在专用答题纸框架内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