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

A、B两家施工企业均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两家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一铁路工程的投标,并签订了联合体协议。A企业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中标后,A、B两家企业分别与发包方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并在承包合同中约定A、B两家企业分别就中标工程质量向发包方承担责任。工程开工后,由于工期紧张,A企业将部分工程(含主体工程)交给仅具有劳务承包资质C企业组织施工。B企业将全部工程交给具有施工承包资质的D企业组织施工;B企业只收取.管理费,并同意D企业组建的工程项目部以B企业名义对外接洽,包括对外签订各类购货问题

1.指出发包方和A、B两家企业签订承包合同的违规之处。

2.指出A、B两家企业分别将工程交给C、D企业组织施工的违规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3.D企业的供货商是否可以起诉B企业?供货商是否可以将D、B企业列为共同被告?为什么?

参考答案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通过组织招标,甲方与施工企业乙方于2012年5月10日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合同条款部分内容如下:

(1)合同协议书中的部分条款。

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商品住宅楼工程地点一市区工程内容一四栋砖混结构住宅楼,每栋建筑面积为3640 m2

(2)工程承包范围:砖混结构住宅楼的土建、装饰、水暖电工程

(3)合同开工日期:2012年5月15日

竣工日期:2012年10月15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47日

(4)工程质量标准:达到某国际质量标准(我国现行强制性标准未对该国际质量标准作规定)。

(5)合同总价:人民币伍佰捌拾万陆仟元整(¥586.8万元)

(6)施工企业乙方承诺的质量保修:①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3年;③供热与供冷系统,为3个采暖期、供冷期;④电气系统、给水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⑤装修工程为1年。

(7)甲方承诺的合同价款支付期限与方式如下。

工程预付款:在开工之日后3个月内,根据经甲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构成合同价款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据计算、支付预付款。根据实际情况,预付款可直接抵作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基础工程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5%;主体结构6层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5%;主体结构封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竣工时,支付合同总价的35%。甲方资金迟延到位1个月内,乙方不得停工和拖延工期。

(8)工程竣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人民币伍佰捌拾陆万陆仟元整(¥586.80万元)

问题

1.上述施工合同的条款有哪些不妥之处?应如何修改?

2.上述施工合同条款之间是否有矛盾之处?如果有,应如何解释?

3.正确叙述施工合同的组成与解释顺序。

4.合同如有争议,应如何解决?

¥

订单号: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

订单号: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