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

某高中二年级班级在课间休息时,学生李某与同学杨某在班级过道上说笑,并偶有打闹动作,学生张某在旁边的座位上与同学说话。突然,李某在打闹中站立不稳,碰到了张某课桌上的保温杯,该保温杯未拧紧杯盖,杯中的开水倾泻下来,将张某的腿部烫伤。

在该案例中,学校是否可以免于承担法律责任?理由何在?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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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国家对侵犯学校合法权益者可以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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