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

2004年3月,张某、高某、刘某、段某、王某等5人协议组成“五兴石碴厂”,共同经营、利润平分、债务均摊。在领取营业执照时,因故未写王某的姓名。张某任厂长,高某任会计,刘某任保管兼发料,段某、王某任业务员负责联系业务。同年4月至7月间,该厂购买吴某开办的“吴记石碴厂”石碴600立方,每立方10元钱,共计6000元整,当时未付款。8月初,经张某手一次付给吴1500元,9月初经高某手付给吴2000元。9月底,“五兴石碴厂”因内部矛盾,出现亏损,张、高2人要求退股,经5人协商达成协议:2004年3月至9月30日的账目结清,盈亏5个人平分;9月30日后张、高退股,与盈亏无关。但在张、高交接手续过程中,5人因账目不清发生纠纷,所欠吴某2500元钱也因亏损无钱一直没有偿还。吴某多次讨要均未得,遂于2005年5月10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审理过程中,张、高提出自己已退伙,没有清偿责任。王某则提出,营业执照中无自己的名字,自己未入伙,只是帮工,与2500元债务无关。问:

 本案中的债务人是谁?如何处理这一债务纠纷?理由是什么?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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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归责原则是(  )。

  • A.过错责任原则
  • B.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 C.无过错责任原则
  • D.公平责任原则
  • A. 
  • B. 
  • C. 
  • D. 

甲向乙购买100套塑钢窗,约定9月8日交货。因乙的产品放在丙仓库,乙告知甲由丙代办履行。后丙将100套塑钢窗错发给了丁,致使未能向甲按期交货。对此,甲有权要求(  )。

  • A.丙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 B.乙或者丙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 C.乙和丙连带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 D.乙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 A. 
  • B. 
  • C. 
  •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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