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

甲乙丙丁合作开一饭店,甲为厨师不出资;乙和丙各出资3万元;丁提供场地,每月依约收一定数额的房租,4人就此签了合伙协议。后因经营不善发生亏损,对此应负连带责任的主体是(  )。

  • A.甲乙丙丁
  • B.甲乙丙
  • C.乙丙丁
  • D.乙和丙
参考答案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无因管理的是(  )。

  • A.父亲将受伤的幼子送到医院救治
  • B.甲替出差的邻居支付居委会上门收取的清洁费
  • C.王某误将邻居家的鸡当成自家的鸡饲养
  • D.警察将迷路的小孩送回家

连带之债只发生于(  )。

  • A.简单之债
  • B.多数人之债
  • C.侵权行为之债
  • D.合同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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