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

 贾某与家人到宏宇餐厅就餐。该餐厅所提供的卡式炉是由某用具厂生产的,卡式炉所使用的燃气是由某燃气公司生产的,贾某与家人在用餐时,正在使用的卡式炉和燃气罐发生爆炸,致使贾某面部、双手烧伤,共花去医疗费等财产损失7万元。经查:燃气公司以及用具厂生产的燃气和炉子均不合格,宏宇餐厅在提供服务时不存在过错。

问:

(1)宏宇餐厅是否应承担责任,为什么?

(2)燃气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

(3)对于贾某受到的损害,燃气公司、用具厂是否应该承担共同赔偿责任,为什么?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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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选项中,属于无因管理的是(  )。

  • A.父亲将受伤的幼子送到医院救治
  • B.甲替出差的邻居支付居委会上门收取的清洁费
  • C.王某误将邻居家的鸡当成自家的鸡饲养
  • D.警察将迷路的小孩送回家

连带之债只发生于(  )。

  • A.简单之债
  • B.多数人之债
  • C.侵权行为之债
  • D.合同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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