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

在谈到我国的法律时,有下列不同的观点;(1)认为法律应当具有稳定性,这是其固有的特点,否则朝令夕改就会让人难以适从;(2)认为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大变革时期,各种社会关系变化极快,无论怎样加紧立法,也永远无法适应生活对法律的需求,因此还是要及时修改法律,有效的办法是先制定一些法规、规章,待将来时机成熟时再将其变成法律;(3)认为要使法律适应急剧变化的社会生活,有效的办法是充分发挥其他社会规范的效应,如道德、党的政策等,也可以加快法律解释的步伐。

运用法理学的有关知识对上述观点加以分析。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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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末修律的表述,正确的有(    )。

  • A.清末修律实现了我国法律的近代化
  • B.沈家本主持了清末修律活动  
  • C.清末修律使得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差别得以明确
  • D.清末修律最主要的成果就是颁布了《大清民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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