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落流采样器的开口尺寸应为被采样煤标称最大的3倍,切割速度不大于1.5m/s;
- B.切割式缩分器(即落流切割缩分器)开口尺寸应为被缩分煤样标称最大的3倍,切割速度按计算,但最大不超过1.5m/s;
- C.机械螺杆采样器的螺筒直径应不小于被采样煤标称最大粒度的3倍,头部必须有破碎装置。
- D.横过皮带采样器的有效开口尺寸应为被采样煤标称最大的3倍,其切取煤流速度没有任何限制。
- A.不产生实质性偏倚;
- B.其供料方式应使粒度离析达到最小;
- C.每一缩分阶段供入设备的煤流应均匀;
- D.有足够的容量,能完全保留或完全通过整个煤样而不损失或溢出。
- A.能无实质性偏倚地收集子样并被权威性试验所证明;
- B.初级子样切割器能截取一完整煤流横截段,能按规定的间隔采取子样
- C.采样无偏倚、精密度符合要求,并被权威性试验所证明;
- D.能在规定条件下保持工作能力;
- A.首次采用或改变制样程序时;
- B.新缩分机和制样系统投入使用时;
- C.对制样精密度产生怀疑时;
- D.其他认为须检验制样精密度时。
- A.发热量;
- B.粘结性;
- C.灰分;
- D.外在水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