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

1.成都某旅行社组织的赴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十一日旅游团队(每人团费2480元人民币)到达泰国后,泰国导游要求旅游者每人必须消费人民币1200元的自费娱乐项目,声称不交钱就不开车.游客虽然对该要求表示强烈不满,但迫于现实,只好交钱.团队回到成都后,游客派出代表前往旅行社,要求退钱并赔偿违约金.旅行社认为自己收取的团费很低,只有靠增加自费项目来补}、偿成本,是按行业惯例操作,并无过错,而且收钱的是泰国导游,客人也已经消费了,所以不予赔偿.旅游者不接受旅行社的说法,联名向旅游执法部门投诉.

请问:

(1)造成这起纠纷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2)旅游者可以获得哪些赔偿?有何法律依据?

(3)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给予旅行社怎样的处罚?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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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四川省旅游条例》规定(   ).

  • A.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应当实行旅游者流量控制
  • B.旅游景区景点票价调整后,三年内不得再提出调高票价的申请
  • C.旅游景区景点票价调整后的生效时间不得少于90日
  • D.重要的旅游景区景点应设立拥有一定数量病床的医院
  • E.旅游景区景点讲解员由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考核并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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