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

2.某年8月,成都某单位周女士等26名职工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泸沽湖一航天城五日游”.当团队游完泸沽湖转赴西昌时,某县境内发生道路塌方,为了不耽误余下的行程,旅行社当即决定绕道攀枝花赶往西昌.周女士等旅游者认为绕道又远又险,不同意旅行社的安排,坚持等候,最终导致团队滞留某现场2天,航天城2天的旅游行程被迫取消.回到成都后,旅行社将航天城段没有消费的食宿费冲抵了滞留期间的食宿费,决定退还旅游者没有消费的旅游门票费,但周女士等游客要求旅行社不仅退还航天城段所有未消费的旅游费用,还应赔偿同等金额的违约金.双方为此争执不下,周女士等游客向旅游执法部门投诉,要求处理.

请问:

(1)该旅行社是否违约?是否应承担责任?为什么?

(2)周女士等人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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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四川省旅游条例》规定(   ).

  • A.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应当实行旅游者流量控制
  • B.旅游景区景点票价调整后,三年内不得再提出调高票价的申请
  • C.旅游景区景点票价调整后的生效时间不得少于90日
  • D.重要的旅游景区景点应设立拥有一定数量病床的医院
  • E.旅游景区景点讲解员由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考核并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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