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

中国公民张伟在美国留学期间 ,认识了当地的美国公民凯瑟琳,两人在美国结婚。婚后张伟取得在美国的永久居住资格 ,但保留了中国国籍。 2010 年,张伟和凯瑟琳回到中国并在 G 市定居下来。2012 年,两人的孩子张一出生,为中国国籍。 现由于种种原因,凯瑟琳与张伟协商解除婚姻无果 ,遂向中国G 市法院提起离婚之诉。请问:

(1)对于凯瑟琳提起的离婚之诉 ,中国G 市法院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

 (2)若中国法院受理了该案,该如何适用法律,为什么?

参考答案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 合同准据法冶通常用以解决以下哪些问题 ?

  • A.当事人缔约能力
  • B.合同的成立
  • C.合同的效力
  • D.合同的履行
  • E.合同的终止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93条规定,依法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可以通过以下哪些途径查明 ?

  • A.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
  • B.由当事人提供
  • C.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
  • D.由该国驻中国使馆提供
  • E.由与中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中央机关提供
¥

订单号: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

订单号: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