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

某县“老公社”餐厅系县内知名餐馆。同县的王某遂模仿“老公社”餐厅特色开办了“老公灶”餐厅,员工服装、店堂装修、菜品菜名等全部照搬。王某的行为属于()

  • A.正当的竞争行为
  • B.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 C.假冒混同行为
  • D.虚假宣传行为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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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属于我国《产品质量法》调整范围的有()

  • A.原油
  • B.人体血液
  • C.建筑材料
  • D.戏剧演出
  • E.香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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