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

甲、乙达成口头借款协议,甲向乙借款20万元,月息1%,借款期限10个月。乙向甲支付借款时,预扣了10个月的利息2万元,实际提供借款18万元。借款期满后,甲未向乙返还借款。乙诉至法院,请求返还本金20万元及利息。甲以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为由,主张借款合同无效,只同意返还借款本金18万元,不同意支付利息。问题:(1)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否生效?为什么?(2)甲应当向乙返还的借款本金是多少?为什么?(3)甲拒绝支付18万元借款的利息的主张应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什么?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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