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

甲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家具设计,乙有限责任公司从事木材加工。乙公司有股东3人,其中孙某持股30%,赵某持股15%,于某持股55%。乙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决定与甲公司合并为丙公司,表决时赵某和于某同意,孙某不同意。问题:(1) 甲乙公司合井属于何种合并形式? (2分)(2) 乙公司股东会的合并决议是否合法?为什么? (3 分)(3)乙公司原债权人可否向丙公司主张债权?为什么?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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