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

某一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张某出资20万元人民币和李某出资10万人民币依法设立的,张某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经营满一个会计年度后,在交纳所得税后盈利9万元人民币,张某便命令会计支付给自己8万元人民币、支付给李某4万元,会计照办。

问:该分配行为在哪些方面不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应该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

订单号: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

订单号: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