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

A公司向银行借款300万元,请B公司的分支机构C提供担保。后A公司破产,从A公司剩余财产之中,银行仅获得100万元清偿。银行将B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问:

(1)我国《担保法》禁止哪些主体作为保证人?

(2)本案中担保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银行的损失由谁来承担?具体怎么分担?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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