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

案例:杜某家住江苏省南京市。2012年5月18日,杜某到南京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中写道:其死后,愿将其在上海市的一套房屋产权由其养子丁某继承。南京公证处经审查核实后,依法制作并出具了公证书。南京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是否有效?为什么?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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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职责包括( )。

  • A.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 B.维护法律正确实施
  • C.维护社会公平
  • D.维护社会正义
  • E.促进法律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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