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张某为自己的母亲投保的人寿保险
- B.李某为自己投保的疾病保险
- C.刘某为自己的珠宝投保盗窃险
- D.王某为自己的房屋投保火灾险
- E.周某为自己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投保责任险
- A.误告年龄条款
- B.迟交宽限条款
- C.不丧失价值条款
- D.自杀条款
- E.三年后不可否定条款
甲、乙婚后于1980年10月生有一子丙。2007年10月,甲为乙投保人寿保险,保险期限为10年,保险金额为20万元,受益人为甲、丙。甲一次性缴清了全部保费。丙高中毕业后无业在家,丙的各项开支依靠父母提供,经常因向父母要钱而发生争吵。2009年11月2日,丙又因向父母要钱未成,怀恨在心。当晚趁父母不注意,在饭菜中施放了毒鼠强,甲、乙因食用了放有毒鼠强的饭菜而发生急性中毒被邻居送至医院,乙不治身亡。甲在治愈后于2009年12月20日持保单及有关证明、资料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
请问: (1)受益人的含义是什么?受益人是如何产生的? (2)在本案中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
订单号: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
订单号: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