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

2004年10月8日,甲未经其父亲乙书面同意,为乙投保了一份人身保险,以丙为受益人,保险期限为2年,保险责任范围包含被保险人的死亡、疾病死亡。在投保过程中,保险公司业务员没有询问乙的健康状况,也没有对保险条款进行明确的说明。保险合同签订后,乙于2005年12月8日因患癌症死亡。丙向保险公司要求给付保险金,但保险公司认为,经查明投保时乙已身患癌症,故拒绝给付保险金。

问:(1)乙身患癌症而在投保时未告知保险公司,将产生何种法律后果? 

(2)本案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参考答案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保险合同部分无效的情形的有( )

  • A.保险人未向投保人说明免责条款的
  • B.投保人未向保险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
  • C.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
  • D.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
  • E.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

下列关于保险利益的判断中,正确的有( )

  • A.张某将自己的电脑委托李某保管,李某对该台电脑享有保险利益
  • B.张某将自己的电脑抵押给李某,李某对该台电脑享有保险利益
  • C.张某将自己的电脑委托李某保管,张某对该台电脑享有保险利益
  • D.张某将自己的电脑转让给李某,张某对该台电脑享有保险利益
  • E.张某将自己的电脑出租给李某,李某对该台电脑享有保险利益
¥

订单号: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

订单号: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