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

中国公民甲与乙结婚多年后分居。甲在上海工作,乙多病与父母同住西安。后甲移居美国,2017年取得美国国籍。2018年2月,甲向其居住地美国装法院提起与乙的高婚诉讼。同年3月,居住在西安的乙也向西安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甲离婚。

问:(1)西安某人民法院对该案有无管辖权?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适用法律?为什么?

参考答案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法定继承准据法的适用范围包括()

  • A.继承的开始和开始的原因
  • B.什么样的人能成为继承人
  • C.继承财产的范围和转移权
  • D.继承开始的效力
  • E.无人继承的遗产归属
¥

订单号: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

订单号: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