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

案例:某高校老师,2006年5月取得收入如下:

(1)工资2,000元,奖金800元,“五一”过节费500元;

(2)在境外杂志上发表一篇论文,获得稿酬4,000元,在境外已纳税400元;

(3)参加兄弟院校硕士生论文评审答辩,获得评审费1,000元; 

(4)与同事甲、乙合作出版专著一本,共得稿酬30,000元,甲得4,000元,乙得8,000元,该老师得18,000元,并拿出2,000元捐赠给希望工程。 

根据上述资料,依据税法规定,计算该老师5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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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包括( )

  • A.津贴
  • B.补贴
  • C.劳动分红
  • D.年终加薪
  • E.独生子女补贴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规定,征收增值税的事项有( )

  • A.用于对外投资的自产工业产品
  • B.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 C.用于单位集体福利的自产副食品
  • D.直接用于教学的进口仪器
  • E.将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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