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

2014年10月15日,某市环保局执法人员至F钢材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F公司)现场检查,被该公司保安以未经公司负责人同意为由拒之门外。执法人员当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并向F公司送达了《环境违法行为协助调查告知书》,要求其协助调查。其后,某市环保局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在收到F公司提交的《关于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监督检查的整改措施》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罚款1万元。F公司不服诉至法院,请求撤销上述处罚决定。

问: (1)本案中F公司的行为有无违法之处?请说明理由。 

(2)结合《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说明本案中某市环保局和F公司在现场检查中的权利和义务。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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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致使工厂附近农民乙种植的果树大量死亡,农民乙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有

  • A.向环保部门举报,要求查处甲公司
  • B.直接向甲公司提出索赔要求
  • C.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赔偿乙的损失
  • D.要求环保局调解处理甲公司和乙之间的赔偿金额纠纷
  • E.申请行政复议

生态破坏侵权的免责事由包括

  • A.正当理由
  • B.不可抗力
  • C.受害人过错
  • D.致害人过错
  • E.第三人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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