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

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

孙立与张芳育有二子,长子孙林、次子孙松。孙林娶妻王萍,并于2002年生下一子孙达。孙林于2003年4月病故。孙立因悲痛过度,于同年5月去世。孙立去世时,留有和张芳婚后共建的房屋6间。此后,张芳一直同儿媳王萍一起生活,由王萍照顾其生活起居。房屋6间一直由次子孙松使用。2005年,孙松准备结婚,遂欲将该6间房屋出让给邻居黄某,经张芳和王萍同意后,卖得价款180万元。房屋出售后不久,张芳去世。

问:(1)孙立去世时有遗产多少?哪些人享有继承权?说明理由。

(2)张芳去世时,哪些人享有继承权?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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