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
甲、乙、丙三人出资设立了 A有限责任公司,工商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建材 批发兼零售,甲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甲、乙、丙约定:凡合同金额超过100万元以上的交易,须事前经全体股东同意。2010年5月21日,甲擅自以A公司的名义与 B建材公司签订了价值300万元的建材买卖合同。2013年11月25日因建材市场不景气,甲以A公司的名义又与C电器公司签订了价值80万元的电器买卖合同。上述两个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乙、丙以甲超越代表权限为由主张建材买卖合同无效,C公司以A公司超越经营范围为由主张电器买卖合同无效。
问:
(1)A公司与B公司的建材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说明理由。
(2)A公司与C公司的电器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