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

甲向乙银行借款10万元,乙银行要求甲提供担保。甲找丁帮忙,丁便将丙寄存在其家中的6台笔记本电脑交给乙银行用作质押,并以丁的名义与银行订立了质押合同。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 A.该质押合同无效,乙银行不享有质权
  • B.乙银行为善意,可享有质权
  • C.乙银行不享有质权,由丁向乙银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D.该质押合同效力待定,乙银行是否享有质权须根据丙是否追认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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