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叫韩斌的人有一天在易趣网上浏览,发现一辆二手帕萨特汽车起拍价只有10元人民币,他想可能是网站在搞什么促销活动,就参加了竞拍。几轮下来他成功了,成交价是116元。网站通过电子邮件进行了确认,并给他发来了电子合同。韩斌根据网站提供的电话,跟卖主联系,卖主是一家卖二手车的汽车经销公司,他们也收到了网站那份电子合同,但是他们坚决不同意交车,理由是这份合同无效,因为第一,他们输入的底拍价是10万元,因输入失误而显示10元;第二,他们认为116元就把车卖了,这样一个合同是不公平的。韩斌的手上有三份证据:一份是网络公司给他发来的“竟拍成功”电子确认书,第二份是电子合同,另外还有一份整个交易过程的证据。经多次交涉无果,韩赋最后只好把汽车经销公司告到法院。结合所提供的案例分析下列问题:
(1)这个网上竞拍的电子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本案反映出电子商务活动中的法律规范存在哪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