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材料核算采用实际成本法。2014年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1)3月1日购入A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50000元,增值税税额25500元。材料己验收入库,贷款尚未支付;(2)4月10日购入B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000元,增值税额34000元。材料尚未运达企业,开出并承兑面值为234000元的商业汇票一张;(3)4月28日购入C材料,材料己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发票等结算凭证尚未收到。月末按照材料暂估价格150000元入账;(4)5月10日收到上述C材料的结算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60000元,增值税额272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C材料的全部款项。要求:(1)编制3月1日购入A材料的会计分录;(2)编制4月10日购入B材料的会计分录;(3)编制4月30日C材料按暂估价格入库及5月初冲回的会计分录;(4)编制5月10日支付C材料全部货款的会计分录;(“原材料”、“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明细科目)

参考答案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存货的有( )

  • A.原材料
  • B.在产品
  • C.库存商品
  • D.工程物资
  • E.低值易耗品
¥

订单号: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

订单号: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