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 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 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

 请分析: 

(1)本条规定的是何种原因产生的债 ? 

(2)本条规定的债的发生原因有哪些构成要件 ? 

(3)本条中的“必要费用”包括哪些 ?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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