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

31. 萨维尼分别就身份、物权、债权、继承、家庭等法律关系讨论了它们的“本座法”之所在,提出( )

  • A.身份关系的本座法应是当事人的住所地法
  • B.物权关系的本座法应是物之所在地法
  • C.债的本座法在一般情况下应是履行地法
  • D.继承的本座法应是死者死亡时的住所地法
  • E.家庭关系的本座法应以丈夫与父亲的住所地法为主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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