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2004年10月经济法概述(财经类)考试真题及答案

0
收藏   分享
  • 卷面总分:100分
  • 试卷类型:真题考试
  • 测试费用:免费
  • 答案解析:是
  • 练习次数:1次
  • 作答时间:150分钟
试卷简介

本试卷为2004年10月自考专业人力资源管理科目下的经济法概述考试真题,多种题型练习,试题含答案

  • 单项选择题
  • 多项选择题
  • 名词解释题
  • 简答题
  • 论述题
  • 案例题
试卷预览
1

2002年5月10日,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贸公司)与某煤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炭公司)签订了《煤炭购销合同书》,约定:商贸公司购买煤炭公司自产煤炭5万吨,每吨单价人民币200元,共计货款1000万元;当年6月底以前分三批交付,由商贸公司到煤炭公司自提;交第一批货之前商贸公司需向煤炭公司交付定金50万元;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对方支付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合同到2002年6月底失效。合同签订不久,煤炭公司要求商贸公司支付定金,并准备提取第一批煤炭,商贸公司不予理会。

2002年7月8日,商贸公司到煤炭公司协商,双方同意继续履行5月10日签订的合同。商贸公司当即向煤炭公司支付人民币60万元,煤炭公司向商贸公司出具收据,载明:“收到商贸公司人民币60万元,商贸公司7月16日自提煤炭100吨。”7月16日,商贸公司提货时,煤炭公司以商贸公司未付清全部货款为理由,拒绝商贸公司提货,商贸公司空返,自付了1万元租车费。事后,煤炭公司又催促商贸公司继续支付货款,商贸公司不予理会,并于2003年10月起诉到法院,要求判煤炭公司退还60万元货款,赔偿1万元租车费损失,支付违约金100万元。

问:(1)7月8日商贸公司与煤炭公司之间是订立了一个新合同,还是变更了5月10日的合同?理由是什么?

(2)煤炭公司以商贸公司未交清全部货款为由,拒绝商贸公司提货100吨并要求其继续支付货款是否有法律依据?

(3)商贸公司的诉讼请求能否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