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公司投资6000万元,占乙公司20%的股权。
(1) 2006年度,甲公司从乙公司分回货币资金100万元。
(2) 2006年度,甲公司从乙公司分配取得一台机器设备,该设备的公允价值为300万元。
(3) 2006年度,乙公司为甲公司支付了150万元的费用,该笔费用与乙公司的生产经营无关。
(4) 2006年度,乙公司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1500万元。
已知: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乙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要求: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 2006年度甲公司的投资收益合计是多少?并说明理由。
(2) 对于从乙公司取得的投资所得,2006年度甲公司应补缴企业所得税多少万元?
(3) 乙公司向甲公司分配机器设备时,乙公司在所得税上应如何处理?
(4) 如果甲公司从乙公司分配取得的股票,应如何确认投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