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

甲上市公司为支付合同中约定的材料款。于2006年3月19日给乙公司开出一张面值600万元,5个月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A保证人为甲公司提供保证,并在票据正面注明保证字样和保证人签章。乙收到票据后按期向承兑人B提示承兑。承兑后,乙于2006年6月9日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又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于2006年8月22日向承兑人B提示付款,由此牵涉出以下问题:

 (1) 甲公司认为票据未记载付款地和出票地,记载事项不完整,拒绝付款。

 (2) 承兑人B认为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提示付款,拒绝付款。

 (3) 丁公司向丙公司索要票据款项,丙公司认为票据背书时未注明背书日期,背书行为无效,拒绝承担责任。

 (4) 丁要求乙付款,乙认为按照债务人的顺序,应先由丙付款,丁不能要求自己先付款,因此拒绝付款。

 (5) 丁要求A担保人代为付款,A同意付款。

 要求:结合以上资料,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 甲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 承兑人B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

 (3) 丙公司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丙应对该票据承担哪些责任?

 (4) 乙公司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

 (5) A保证人向丁承担保证责任后,是否有追索权?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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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0月,甲融资租赁公司(下称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融资租赁合同。该合同约定:甲公司按乙公司要求,从国外购进一套花岗岩生产线设备租赁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限10年,从设备交付时起算;年租金400万元(每季支付100万元),从设备交付时起算;租期届满后,租赁设备归乙公司所有。为了保证乙公司履行融资租赁合同规定的义务,丙公司所属的丁分公司在征得丙公司的口头同意后,与甲公司订立了保证合同,约定在乙公司不履行融资租赁合同规定的义务时,由丁分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2001年12月,甲公司依约将采购的设备交付给乙公司使用;乙公司依约开始向甲公司支付租金。

 2003年3月,甲公司获悉:乙公司在融资租赁合同洽谈期间所提交的会计报表严重不实;隐瞒了逾期未还银行巨额贷款的事实;伪造了大量客户订单。甲公司随即与乙公司协商,并达成了进一步加强担保责任的协议,即:乙公司将其所有的一栋厂房作抵押,作为其履行融资租赁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为此,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书面抵押合同,乙公司将用于抵押的厂房的所有权证书交甲公司收存。

 2004年7月,乙公司停止向甲公司支付租金。经甲公司多次催告,乙公司一直未支付租金。甲公司调查的情况显示:乙公司实际已处于资不抵债的境地。

 要求: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在乙公司停止支付租金后,可否以乙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为由撤销融资租赁合同?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是否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并说明理由。

 (3)丁分公司是否应当向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4)如果乙公司破产,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厂房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并说明理由。

 (5)如果乙公司破产,乙公司向甲公司租赁的设备是否属于破产财产?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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