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

2009年10月1日,南海市工商管理部门对华昌公司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并于当日以信函方式寄出,华昌公司于10月5日收到该信函。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华昌公司对南海市工商管理部门的决定不服,那么可以在10月1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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